高界管理處2018年收費站級扁平化升級改造項目詢比采購在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外網進行公告邀請,歡迎符合條件的報價人參加此次詢比采購。
一、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1.項目名稱:高界管理處2018年收費站級扁平化升級改造項目
2.工程地點:高界處13個收費站(車軸寺站、太湖站、宿松站、天柱山站、岳西站、黃尾站、皖鄂岳西站、司空山站、潛山南站、臘樹站、武昌湖站、望江北站、華陽站)
3.項目概況:本項目為高界管理處2018年收費站級扁平化升級改造項目,并依據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8年機電投資計劃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業主自籌,項目管理單位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高界管理處。
4.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詢比采購,本次詢比采購采用公告邀請方式。
5.項目概算:人民幣 102 萬元。
6.采購類別:工程類。
7.項目劃分: 本工程采購分為1個項目,主要工程內容:
高界處13個收費站進行系統改造,在交控集團扁平化的高速公路收費系統管理平臺一期和二期建設完成基礎上進行的收費系統實施建設、國產Linux系統建設。完成規定的13個收費站系統功能和性能的完整的系統工程,工程范圍包括:安裝、調試、開通、試運行、培訓、技術文件、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責任期等工作項目。
8.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時間為2018年10月,計劃施工工期20個日歷天。
二、報價人資格要求
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資質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公路機電工程分項)和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含有軟件開發項目。
2.業績要求:近5年承擔過高速公路軟件系統實施項目不少于1個。
3.信譽要求:
(1)沒有被交通運輸部或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取消在安徽省的報價資格或禁止進入安徽省公路建設市場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2)沒有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沒有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沒有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沒有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報價人擬投入本項目的其他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應滿足本項目需要。
5.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報價或者未劃分項目的同一采購項目報價。違反規定的,相關報價均無效。
三、采購文件的獲取
1.采購文件獲取方式一:請攜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及其蓋公章復印件一份于2018年10月19日至22日下午17:00到安徽省懷寧縣小市鎮新街370號(G50滬渝高速K598車軸寺出口處)高界處中控室(聯系電話:0556-8929419轉304225)報名并領取采購文件。
2.采購文件獲取方式二:潛在意向人可直接在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網站(網址:http://www.darjmate.com)自行下載。并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7:00前以蓋章掃描件形式(程工郵箱:852111772@qq.com)予以確認(確認函格式詳見附表),明確是否參加此次詢比采購;并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掃描件一同發送。未按時報名或發送確認函者,詢價人不接受其報價文件。
四、響應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1.采購人不組織勘踏現場,報價人可自行對工程現場進行充分考察。
2.本項目中高界管理處2018年收費站級扁平化升級改造項目報價最高限額為102萬元,報價人的報價不得超過采購人設定的控制價上限,否則作廢標處理。本項目不收取響應保證金。
3.采購人將按照采購文件的相關要求對報價人的資格條件、報價文件符合性響應性等方面進行審查。
4.報價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報價截止時間,下同)為2018年10月26日上午10時30分,遞交地點為安徽省懷寧縣小市鎮新街370號高界管理處辦公樓三樓第二會議室。
5.采購人定于報價文件遞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舉行公開開封,邀請報價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準時參加,未派員參加的報價人視為認同報價及比價結果。
6.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按照詢比采購文件要求密封的報價文件,采購人將予以拒收。
五、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詢比采購公告在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網站(網址:http://www.darjmate.com)公開發布。
六、聯系方式
項目管理單位: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高界管理處
管理單位地址:安徽省懷寧縣小市鎮新街370號(G50滬渝高速K598車軸寺出口處)
聯系人: 程工
電 話:0556-8929419轉304225。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高界管理處
2018年10月19日
3.詢價文件--安徽皖通公司高界管理處扁平化站級收費系統推廣及營改增改造項目-商務文件--高界管理處(終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