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根據合肥繞城高速公路隴西至路口段應急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第2.1條~2.3條,對招標文件進行補遺如下:
一、本次招標的投標控制價上限:
HRC-01標:16000萬元(含2000萬元暫定金);
HRC-02標:33800萬元(含3000萬元暫定金)。
二、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第3.4.1條投標保證金
招標人的開戶銀行及賬號由
開戶名: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合肥市四牌樓支行
賬號:551902032210810
變更為:
開戶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合肥市四牌樓支行
賬號:551902032210810
三、第七章項目專用技術規范103.03臨時道路、橋涵
原文:
2.臨時道路、橋涵
(6)便道修建標準不得低于:原地表必須進行清理、平整和壓實處理,填筑碎石厚度不少于20cm,填筑級配碎石厚度不小于20cm,水泥混凝土面層厚度不少于20cm,寬度不小于5.0m,并根據具體情況做必要的排水及防護措施;
修改為:
2.臨時道路、橋涵
(6)便道修建標準不得低于:原地表必須進行清理、平整和壓實處理,就地翻挖摻3%石灰土厚度不少于15cm,填筑3%石灰土厚度不小于15cm,泥結碎石面層厚度不少于15cm,寬度不小于4.0m,并根據具體情況做必要的排水及防護措施;
四、第七章項目專用技術規范103.06計量與支付
原文:
2.支付
“取土(石)場的用地資源費按承包人已使用量占總量的比例,經監理人驗收合格后分期支付至總額價的80%,余下的20%待恢復并交還原單位且頒發交工證書后支付。”
修改為:
“取土(石)場用地資源費按承包人已完成借土(石)填方工程量占本合同段借土(石)填方總量的比例,經監理人驗收合格后分期支付至本子目報價總額的80%,余下的20%待恢復并交還原單位且頒發交工證書后支付。”
五、第七章項目專用技術規范 第604節 道路交通標志
增加條款:(6)新增永久性交通標志,新增永久性標志制作應符合現行《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公路交通標志反光膜》、《公路交通標志板》等規范、標準及設計文件等相關要求。增設交通標志按照不同類型(單柱式、雙柱式)分別以個為單位計量。交通標志工作內容包括:制作、運輸、安裝版面和立柱、橫梁支架,等相關的全部工作。
新增永久性交通標志的基礎混凝土標號為C30,基礎采用明挖法施工,開挖后24小時內澆筑,基坑應分層回填夯實,光圓鋼筋保護層厚度不小于25毫米,基礎中涉及的普通鋼筋采用HPB300和HRB400鋼筋,鋼筋應符合《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GB1499.1-2008)和《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1499.2-2007)的規定。普通鋼筋直徑≥12mm為HRB400級螺紋鋼筋;鋼筋直徑<12mm為HPB300級圓鋼筋。
砼基礎以立方米為單位計量。包括基礎土方開挖、運輸、、砼澆筑、養生等相關工作內容。鋼筋以重量計,包括制作、運輸、預埋、等工作內容。
六、一階段施工圖設計文件作如下修改:
第一合同段:圖號S3-2-27-1、S3-2-27-2、S3-2-28-2-1作廢;第二合同段:圖號S3-2-27-1、S3-2-27-2、S3-2-28-2-1、S3-2-28-2-2、S3-2-28-2-3作廢,現重新發布相應圖紙(詳見附件)。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