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招標人根據相關規定,對招標文件以下條款進行修正,并同時公布本次招標的投標控制價上限:
一、修正內容:
投標人須知附件6評標辦法中,“監理人員及機構設置”的評分因素第1項“總監理工程師”應修正為“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
二、投標控制價上限:
第一駐地辦(CZQ-J01):664萬元(含50萬元暫定金)。
第四駐地辦(CZQ-J04):746萬元(含50萬元暫定金)。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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